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公告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9年5月中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这次执法检查在全市进行,主要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1、关于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主要检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
2、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主要检查市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监管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加强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做到“监管到位、投诉畅通”情况;
3、关于规范畜禽屠宰企业检验检疫工作。主要检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落实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畜禽屠宰检疫规程情况;
4、关于餐饮具消毒企业的监督管理。主要检查餐饮具消毒企业的设施设备和洗消过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情况;
5、关于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处理。主要检查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处理处于全程监管,确保流向合法合规情况;
6、关于学生“小饭桌”监管工作。主要检查“小饭桌”备案和日常监管情况;
7、关于规范西部城区“六小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检查“四白食品”(馒头、粉条、豆制品、豆芽)生产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经营者履行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情况。
二、受理时间
请将意见建议和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问题于2019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反映至呼和浩特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三、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新华东街1号呼和浩特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邮编:010010)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吴嵩超
联系电话:0471-4606577
电子邮箱: wscycg@sina.com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和《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办理,不再回复意见建议提出人和投诉举报人。
丨内容来源: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
丨本期编辑:吴迪 李慧芳
丨本期责编:雅文
丨本期审核:韩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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