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通报了农业农村部第一季度和全省1—6月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对有关不合格兽药产品进行依法查处。抽检结果显示,犍为县顺康兽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天兆猪业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海量兽药有限公司、富顺县惠城禽业有限公司在使用或经营环节检出鱼腥草注射液、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恩诺沙星可溶性粉、芪蓝囊病饮等不合格兽药产品。东区太康养殖场、剑阁县赵氏兽药店在使用或经营环节检出妥曲珠利溶液、氟苯尼考片假兽药产品。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对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和假兽药,其所在地兽药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对使用环节检出的产品来源进一步追溯和排查,库存的不合格产品和假兽药要进行没收销毁。并责令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限期整改。
此外,广大养殖者要如何辨别不合格或假兽药产品,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养殖者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有关要求,从合法正规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兽药产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时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通过“国家兽药综合查询”手机APP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重点查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作用用途(适应症)、用法用量、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齐全,也可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所购产品的批准信息;购买兽药后要按照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存储兽药,并按照执业兽医医嘱、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进行使用,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并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切实维护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作者:阚莹莹
编辑:范莉
审核:闻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