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我们将探讨一个引人关注的话题——农村养殖使用土地政策。为此,我们整理了5个关于农村养殖使用土地政策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水产养殖用地政策?
1.根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这对于养殖业来说,无疑是放宽了用地政策
2.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3.2025年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也要注意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
2025林地养殖占地的最新规定?
2025年养殖用地新政策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基本农田内搞养殖建设违背国家土地使用政策吗?
基本农田是不准搞搞养殖业的,但2025年以前(本地)可以,那时对养殖业扶持引导,政策以比较宽松些,养殖业各种手续都容易批办的。16年后,基本农田就控制的严了,是不可建设养殖场地的。所以基本农田搞养殖肯定违背国家土地使用政策的。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有的耕地。
国家于1998年12月发布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并确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在国家层面是设立了红线的,需要各地方政府严格按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的80%以上属于保护区。所以每个地方不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在统计口径上一定会有个耕地面积的占比平衡。也就是因需要通过审批占用了多少耕地,一定会通过开荒或其他方式找到对应面积来平衡基本农田面积。
这次全国正在进行的大棚房整治,拆除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建是多么的严厉!人家几百万几千万的设施一声喊就灰飞烟灭!这足可以看出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后果有多严重!一些人和企业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社会财富的浪费!
至于讲到基本农田搞养殖,同样是违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相关条例中有三项禁止性规定:一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二是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三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可见题者所述基本农田内搞养殖十有八九是触犯了的,这也是很多人所忽视的!如出现的在耕地里栽树和挖塘养小龙虾等违规现象比较普遍!有管理职能的部门缺位才导致这些现象蔓延。但当事人最好不要抱侥幸心理,正像这次大棚房的拆除,难道其中没有地方的身影?所以,只有按法律法规行事才能减少风险!
当然,有个方面需要澄清,如果是根据农业科技进行的生态种养安排并不与耕地保护制度相冲突。如在稻田里养虾和挖塘养虾不是一回事!同理,其他类似的与作物相得益彰的生态种养不属这类违规!
欢迎不同意见留言讨论!感谢您的关注、点赞、收藏和转发!
2025年海南农村建猪场规定?
自然资源部发文:养猪用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附属设施用地取消15亩上限规定!
1、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3、猪场附属设施用地取消15亩上限规定。
4、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
5、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养殖用地有亩数限制吗?
畜禽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生猪和奶牛养殖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不受30亩限制。
确因实际生产需要,须在以上比例和面积基础上适当增加用地规模的,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核定的用地需求确定用地规模。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养殖使用土地政策的全部介绍,希望这5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