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养殖用地新规 国家关于农村养殖用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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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用地新规定

1、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农业农村部关于养殖用地新规,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农业农村部关于养殖用地新规,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2、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畜禽养殖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取得畜禽标识代码。此外,畜禽养殖场应当保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或者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4、此外,养殖用地新政策还包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政策内容 严格控制养殖用地规模:各级政府要合理确定养殖用地规模,严格控制非农用地转为养殖用地,确保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同时,要加强对养殖用地的监管,防止违规占用耕地。 优化养殖用地布局:鼓励养殖企业向适宜养殖的地区集中,避免在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养殖的区域进行养殖。

农村小型养殖用地新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也要注意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行。

此外,养殖用地新政策还包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养殖用地归类于农业用地范畴,搭建用于养殖的建筑物并不算作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因此,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进行养殖活动,不再需要按照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的审批流程进行。

土地使用手续。猪场的用地要求不能占用农田和生态红线,如果是自有土地,则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则要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合同,然后再向乡镇政府申请审查备案。提交养殖申请。确定用地合同后,就需要到当地的农业局提交养殖申请,等到条件符合后,相关部门就会出批复意见和证明。

农村养殖用地新政策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养殖用地面临着新的政策调整。为了促进农村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村养殖用地新政策。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养殖用地的保护力度。

【法律分析】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政策中要求农村在建设过程中可以优先考虑到规模化的养殖。而且在《全国土地分类》中,有明确表明规模化的养殖用地是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建造养殖场并不属于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所以不需要再审批养殖用地。但是要建造养殖用地,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关于养殖业占地的最新政策

如果是在禁养区违规修建,造成环境和生态污染的,拆迁补偿几乎是没有的,属强制拆除范围。如果是因国家和地方建设,旅游开发需要进行征拆,就要按照当地政府国土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的面积进行征收,并重新安排(置)规划用地,其拆迁补偿标准依照所在地市以上人民政府征拆补偿标准结合本县实际而定。

律师解不可以。不可以,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这种建筑属于违建,在你养殖期间很可能被相关部门拆除,造成巨大的损失。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其性质属于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养殖用地归类于农业用地范畴,搭建用于养殖的建筑物并不算作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因此,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进行养殖活动,不再需要按照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的审批流程进行。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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