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青海省2023年“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西宁市大通县正式启动。图片由省农业农村厅提供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沈晓琛
近期,我省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通过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加大案件查处等举措,助力春耕生产有序进行。
案例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伪劣产品
2022年3月,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一条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案件线索,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于2022年初起在西宁市某市场内通过网络制作我省著名品牌“某某畜兴”牌牛羊育肥饲料商标,以次充好对外销售。民警在其库房内查获未来得及销售的饲料1161袋,涉案金额20余万元。
此案的成功办理填补了西宁市在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的空白,是青海省农资领域打假的典型,也是为农民办实事的举措。
行动
确保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3月2日,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执法一组在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开展农资打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检查2家种子科技公司、1家有机肥生产公司、2家农药化肥个体门店、1个农贸市场。重点检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企业、门店的经营资质、购销台账、生产车间、产品存储情况、产品保质期等方面。针对检查出的资质台账不健全、种子存储不科学、有机肥未备案以及农贸市场中多家活鸡店私屠滥宰等方面的问题,当场要求责令整改,并交由平安区、乐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续处理。
3月3日,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执法三组到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督导检查。重点对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经营门店和农机合作社等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不规范、兽药过期、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摆放混乱等问题责令经营主体改正,并督促互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回头看”,务必整改到位。
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8家,主要针对农资经销门店的购销记录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情况进行了查看,发现库存(未上架销售)过期农药问题2件,现场要求相关当事人立即整改,及时清理库存过期农资产品。同时,向各经营主体发放新印制的农资经销台账,对相关农资产品依法进行了登记保存,要求各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销售情况仔细登记备案,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账。
截至目前,全省开展执法培训59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企业)60余家,发现并移交问题15个。
3月10日,青海省2023年“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正式启动,旨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严厉打击涉及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全面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供销、工信等部门加大协同打击力度,加强区域协查侦办,强化从源头到田间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同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农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黑名单”管理,提高其违法成本,进一步提升农资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守法自觉性。
聚焦
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吴晓东表示,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是事关农业稳定、农民增收的大事,也是保障春耕备耕顺利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重要抓手。
今年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围绕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突出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持续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外,今年我省还将持续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环节追溯管理,加快完善农资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深入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督促经营企业压实追溯主体责任,推动农资产品数据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农资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可追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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