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饲料最新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饲料最新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饲料盐现在可以跨区域销售吗?
饲料盐的跨区域销售是可能的。在中国,饲料盐的销售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但同时也允许在不同地区之间进行跨区域销售。具体的销售方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果您有具体的跨区域销售需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您的销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关的许可和证书。
不可以
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食盐批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计划购进食 盐,并按照规定的销售范围销售食盐。 第十四条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 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 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跨区销售是违法的。
自己生产饲料能卖吗?
不能。
根据现行饲料管理条例和法规!养殖合作社可以生产饲料自用,但不能对外销售!相对外销售的话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这就要求你的硬件设施和场地必须合乎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规定都很细,有相应的配套化验及品管品控设备!有对应的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各工种人员!及一定学历相关专业知识的管理技术人员!
自己生产饲料可以卖,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能销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二是养殖户不得擅自添加违规原料和添加剂等;
三是自配饲料不得销售,不能代加工、租赁设施设备等对外提供配制服务1。如果需要销售自配饲料,需要向市场销售产品并取得国家监管部门的许可2。此外,淘宝是可以卖自己制作的产品的,但需要注意商品的类目,不要选饲料3。
饲料企业使用过期原料生产违法什么法规?
饲料企业使用过期原料生产违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饲料生产许可条件》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饲料标签标准》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使用的药品品种目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等等
开饲料店需要什么手续?
1。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携带个人身份证、申请表、房产证; 2。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 3。证明健康安全协议,向健康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检查;
4。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要求产品申报和审批。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是我国饲料产品销售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0余万家,承载着将饲料产品销售到千家万户的重任。为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提出了明确要求:
(1)要有经营资质经营者应当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内容涵盖饲料产品。(2)要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对行业基本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经营的产品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要有温度、湿度控制等贮存要求,属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其仓储设施应当满足相应的要求。(4)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经营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养殖者正确使用饲料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5)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贮存、销售过程中的产品质量。(6)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7)建立经营产品的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保障经营产品的可追溯。购销台账至少保存2年。
饲料法规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饲料最新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饲料最新法规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