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饲料办监管内容-县级饲料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农村养殖畜牧网 养猪技术 14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县级饲料办监管内容,以及县级饲料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是针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宠物饲料实施的一部规章,要求合格的宠物饲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注清晰、完整。同时,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均有明确要求,如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实行质量管理制度等。

但是行业中一般不会轻易使用。因为同源性饲料存在诸多弊端,比如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免疫机能紊乱,免疫抑制等问题。对于动物源性饲料,我国2004年《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有新规定,不能应用于反刍动物饲料中。

农业部1999年12月9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4日发布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和对动物、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加工、贮藏、运输、购销等环节的检疫。第四条 对动物疫病和动物产品安全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县级饲料生产企业怎么管理?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检测手段或代检单位;(三)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第十条 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生产企业的试产期为三个月。

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2、如果有饲料生产许可证和网上饲料销售证,在网上卖饲料是合法经营,不犯法的。但要注意的是生产的饲料一定要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能卖,凡是不合格的劣质产品不能销售。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4、规章名称 甘肃省饲料工业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省政府批准1985年6月12日省经委发布 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号修正。 说明 已被2001年6月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代替。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6、法律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饲料办监管内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县级饲料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县级饲料办监管内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县级 饲料 管理部门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