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农科普
大家对“农管”恐怕是有什么误解,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关于这类的话题很多,并且,很多人表现出抵触和厌烦。
比如,有人说“农管”不让砍自家树,上村里抓流浪鸡鸭,还有说不让在房前屋后种菜的,就连杀自家养的猪也不行等等。
其实,杀自家猪自己吃或者送人都是可以的,但是拿出去卖,即便没有农管的时候也是不行的。
那么为什么人们对“农管”这么反感呢?可能是对“城管”印象不好,把“农管”也给连累了。
由于对“城管”的一些做法不认可,所以,“农管“一出来,农民对他们就产生敌对情绪,这很大一部分也是受之前“城管”的连带影响。
其实,大家有点想多了,我们说的“农管”就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什么要成立这个部门呢?
因为,以前是各个部门有各自的职责,有各自的执法队伍。比如,渔政,畜牧,农药,种子等等。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多头执法。所以,就要把每个队伍里抽调出来一些人,组成新的队伍,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了。其实,并没有重新增加编制,只是重新优化整合了而已。
不过,老百姓对“执法”两个字有点排斥和恐惧,认为他们一来,自己是不是就犯法了?
为了消除误会和人们的担心,有关部门也做出了解释。“农管”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的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等一些工作以及严查非法占用征地,毁林开荒种地,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像老百姓房前屋后种菜这类事,不是“农管”的职责范围。
看了这些有人不由得产生疑问了,看来看去你们这个“农管”好像也没有传的那么糟糕。那么为什么要不让每家每户杀自己养的猪?自己家养的猪不是应该更放心,吃着更安心吗?
文章前面已经说了,不让农民自家杀猪卖这事,“农管”没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人管了。
记得,前些年广西百色的一个农民,杀了一头猪,自己一下也吃不完,时间长了肯定会坏掉。所以,他就自己留下了十几斤,又送给亲戚30多斤,剩下的就卖掉了。其实,他也没卖多少钱,也就2000多块钱。不过,这事被人给举报了,得到罚款10万的判罚。
大家看到这,可能会说,一头猪才卖2000块钱,你罚人家10万,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再有,人家自家杀猪吃不完,送给亲戚,拿出去卖掉不也是正常的事吗?祖祖辈辈也是这么做的,怎么现在就不行了呢?
其实,这和近些年来的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有关。因为,农民自家杀的猪没有进行检疫,自己吃没问题,送给亲戚也没问题。所以,即便出了问题也能找到来源。但是,我们把这样猪肉拿到市场上卖,这个流向就没法控制了,出了问题很麻烦。
所以,国家要对整个这个屠宰业来进行严格的规范,不能私自宰杀售卖了。当然,过年自己杀猪吃肉是没问题,就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卖。
另外,最新的生猪屠宰条例,比原来的规定更严格,不但这个罚款和过去相比大幅度的提升,还有各种各样的身份限制。具体内容就不说了,太多了,大家可以在网上找找这个条例看看,做到心里有数。
这事对于农民就比较难受了,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的,杀了一头猪,吃不了换点钱还要被罚款,这就很难接受了。
对于处罚又说不来啥,毕竟条例就是这么规定的。并且,对自家杀猪,自己吃,送亲友的也没有罚款,罚款的都是拿到市场上卖的。
这事管理严格对消费者是有利的。毕竟,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抱怨颇多。管理松懈,市场就会出现病死猪的肉或者注水的猪肉,食品安全无法把控。
但是,最好要弹性一些,要尊重一下当地的一些习惯,不能一刀切。毕竟,咱们国家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有接近上亿的人依赖养殖行业来生存。并且,生活在农村的人,还是非常希望能够把自己的粮食转化为肉蛋奶呢。所以,最好不要搞一刀切,不能让农民的利益受损。
现在有“农管”了,对这方面的管控会更加严格一些,可能会把猪统一送到专业的屠宰场,进行检疫和屠宰,避免“毒猪肉”被端上千家万户百姓们的餐桌上。
如果这样说,不让擅自杀家猪拿到市场上售卖还是有好处的,您认为呢?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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