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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封建社会最大的一个特色,那就是株连九族的罪行。我很不能理解,一个人犯了罪,那么他的亲戚朋友们都要连坐,甚至连老师学生这些人都要受到牵连。
可见封建时代的刑罚严苛到了何种地步。如果大臣们被抄家以后,家中的女眷其实下场还是非常凄惨的。
第一种下场:运气好的被充入掖庭,成为皇族们的奴隶。
这是一种比较好的下场了,主要也是朝中重臣的女眷们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她们的家被抄了以后,也就等于没有依靠了。
所以在皇帝的安排下,这帮女人变会被弄到掖庭给皇族们做苦力。一般就是洗洗衣服、刷刷马桶之类的粗活。
虽然过去娇生惯养,现在要做粗活,似乎对她们的惩罚不小,不过她们已经能够偷着乐了。其实古代充入掖庭的女子不在少数,而且出名的人物也不少。
比如说著名的女宰相陆贞,她的原型陆令萱,其实就是因为丈夫犯了死罪,后来被皇帝充入掖庭。不过她运气非常好,是被安排给高纬做奶妈。所以陆令萱后来凭借高纬奶妈的身份,权倾朝野。
再比如说唐朝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婉儿,当年上官仪因为草拟了废除武则天的诏书,从而触怒武则天。武则天不仅杀了上官仪,而且抄了上官仪的家。刚出生的上官婉儿便跟着母亲一起被充入掖庭做苦力。
长大以后的上官婉儿因为才华出众,居然被武则天所喜爱,从而成为了唐中宗时期的女宰相,权倾一时。
当然了大多数女子,在充入掖庭以后,也就是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每天负责给皇族们干粗活,混口饭吃而已。
第二种下场:运气不好的,则被充入官员府中为奴为婢女,甚至沦为官妓。
要是遇到皇帝比较痛恨这个大臣的话,那事情就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因为这位大臣把皇帝搞得十分不爽,所以皇帝在抄家以后,就把他们家的女眷,全部充入官员家中的奴隶。
这些人在其他官员家中,那地位低贱到比仆人还要惨。不要说什么贞洁的问题,就连生命是否能够得到保全,都是一个大问题。
你们以为皇帝随便就能赏赐某些官员多少女人,这些女人是哪儿来的?还不都是这些罪官家的女眷。
官员们压根就不会把这些女子当人看,玩腻了说不定就可以杀掉,毕竟杀掉的是罪臣家的女眷,朝廷也不会追究。
有一部分女子,则沦为了官妓。这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一般都是官宦人家的女眷,在犯了滔天大罪以后,会受到这样的惩罚。
比如说韩世忠的老婆梁红玉,她们家原来也是世代武将,爷爷和父亲都是武将,可惜在对付方腊的时候延误了军机,所以被抄家。而梁红玉小小年纪,就沦为了营妓。要不是韩世忠的出现,可能她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而且官妓常常是政敌们泄愤的对象,如果这位官员生前得罪了很多人,可是他被杀了以后,这帮政敌觉得报复不够,所以就会将仇恨报复在这些官妓身上。
第三种下场:流放偏远地区,相当于处死了。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流放偏远地区。皇帝名义上没有杀掉这些人,但是要把这些女人流放到千里之外的偏远地区,又有几个能够活下来的呢?
一路上她们所遭受的侮辱就不计其数了,甚至能不能走到那么远的地方,都是一个问题。稍微烈性一点的女子,可能在遭受侮辱之前,就已经自尽了。
能够走到那边的女人,也等于是进入到了了人间地狱。这里的官员压根就不会把她们当成人看,到了这里,天高皇帝远,不会有任何人管她们的死活。
她们也就成了官员们随意宰割的对象了,这种刑罚简直比判死刑还要痛苦。因为在死亡之前,还有无尽的侮辱等着她们。
所以我们看很多电视剧中,说皇帝要把某某官员的家里人流放宁古塔,其实就是这个道理。基本上就是宣布把这些官员满门抄斩了,只是换一种更加残忍的做法而已。
总结:封建社会的刑罚太残忍,简直惨无人道。
官员犯罪,却要株连他的家人,这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这也就是在封建社会发生,当时的人都比较残暴,他们可不会讲什么道理。
所以做官的人,要么家里就没什么女眷,要么就得小心翼翼地做事。我们看唐朝宰相苏味道一生都在做墙头草这是为啥呢?
因为他担心自己一旦出事了,那波及的可是全家人。所以就算是后来苏味道被罢官,至少没有得罪什么人,也就没有被秋后算账了。从而他那一脉传承下来,才有了后来的苏东坡。
上朝跟上刑场一样,这的确不是乱盖的现象。因为要是得罪了皇帝,遭殃的可不是自己,而是全家人。
我们看明朝大清官海瑞,他就不害怕得罪任何人,甚至连皇帝都敢得罪,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家里没啥女眷,而且穷的叮当响,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古代大臣被抄家以后,他家里的女性下场非常惨,最惨的时候,成为奴隶或者娼妓。
古代的刑罚里,涉及到全家人的,有抄家,夷三族,诛九族,在这个时候,家里的男性一般都被斩首甚至凌迟,这家的女人呢,一般不会杀,他们往往有四种下场。
第一种下场,也是最惨的,发到教坊司或者浣衣局等官方机构充任奴隶甚至娼妓。
在古人的认知里,女人是男人的附属物,地位低也不独立,所以官府觉着女人的威胁也小很多,一旦大臣犯罪,一般都只杀男性,不杀女性。
你们以为他们是可怜女性吗?当然不是,女人的下场更惨。大臣死了就死了,死了一身轻,大臣家的女人却被朝廷发配到官方机构里,什么教坊司,浣衣局,锦衣卫,做奴隶,做官妓,干粗活累活,一辈子受折磨。
特别是教坊司,是朝廷的娱乐机构,里面有很多歌女,乐妓,官妓,供王公大臣和外藩使臣取乐,这些大臣的家属,一旦进入教坊司,那简直是万年不能翻身,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
比如靖难之役之后,建文帝那些妃子咋办的?很多都被永乐大帝发配到教坊司和浣衣局为奴为娼,建文帝那些忠臣家里的女眷,下场也是一样的。甚至有个大臣胡闰四岁的小女儿,也被发到浣衣局为奴。
第二种下场,比较惨的,给功臣家做奴隶。
古代朝廷,为了拉拢住功臣,往往会赏赐功臣爵位、钱财、宝物等等,其实朝廷还赏赐他们奴隶,为的是让他们更忠心,这叫做发功臣家为奴。
此外,朝廷为了显示功臣的特权,规定平民百姓家不准蓄养丫鬟奴婢,只有功臣家和大臣家才可以。
明律例六条:一、律称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盖谓功臣家方给赏奴婢,庶民当自服勤劳,故不得存养。
如果大臣被抄家,准能抄出一大堆丫鬟、女仆、歌伎,这些人都是哪来的,一部分是自己花钱买的,另一部分是朝廷赐给的。这些抄出的女人,大臣的眷属,就会发配到别的功臣那里当奴隶,总之,这些可怜的女人,永远都不能脱身,一辈子给人做牛做马伺候人。
第三种下场,也比较惨,流放三千里,或给边军为奴,或给披甲人为奴。
明清两朝,对于犯罪的大臣的家属,最喜欢流放到边疆给军人做奴隶了,明朝的是给边军为奴,清朝人是给披甲人为奴。
就像清朝,往往发配到黑龙江宁古塔地区,这可是最为苦寒之地,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还要遭受披甲人的凌辱。
第四种下场:户圈,也就是把一家子圈起来,不让走出指定的范围,相当于软禁。
有的大臣,本人是杀了,但是他的家属,并没什么罪过,虽然株连,也不至于定太严重的罪,所以古代的朝廷想了一招,把这些圈禁起来,不让他们随便迁徙,跟现在的取保候审之类差不多吧。
反正就是,朝廷让你呆在哪里你就呆在哪里,你该吃吃,该喝喝,过日子不受影响,只是别走出朝廷指定的范围就行了。
在许多古代题材的影视作品种,我们经常都能看到一个大臣因为犯罪,或是得罪奸佞,而被抄没家产,本人以下家眷不是充军就是被流放。然而, 这些大多情况下,主要都是针对犯罪官员家中男性的,至于女性的下场,其实主要有以下几个:
1、首先,沦为官奴官妓;
实际上,历朝历代宫中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接受和调教犯罪官员的女眷,两汉时叫掖庭,明代叫教坊司。要知道,这些女眷当中,就包含犯罪官员的女儿、也有老婆、小妾等,她们过去可都是养尊处优的,当中更是不乏国色天香、年轻貌美的。
因此,她们的结局其实还不算惨,大多会被送去做歌舞姬,专门排练歌舞,以供皇室成员或王公大臣们饮宴寻乐时使用。再不,就会作为皇上赏赐给有功之臣的礼物。甚至,若是被能够哪位皇子皇公看上了,那更是分分钟山鸡变凤凰了。
而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如著名的北魏冯太后,早年就因为家道中落,而被没入太武帝拓跋焘的掖庭,充为官奴。后来,却因为自己姿色貌美,而北魏文成帝看上,被立为贵人,之后更是册被封封为皇后。
当然,那些姿色一般的,就没那么走运了,多数会被放在掖庭,充当洗衣女、或是干些倒马桶之类的工作。
2、其次,卖为奴仆;
这些女眷一般都是些年老丑陋的女性,宫廷自然时看不上的,所以就索性将她们直接给卖给一些官宦之家、巨商大贾,作为府中的奴仆(大概就像星爷的《鹿鼎记》中那样,将看不上的女眷,直接送去给了多隆)......
而她们还很可能会被转卖,不断的卖来卖去,甚至还可能会沦落到四处流浪的地步。
3、再者,女眷也是有可能会被充军的;
这些被充军的女眷,当然不会直接战场,而是会留在军营中,为戍边的将士们承担煮饭、洗衣、缝补等后勤工作。当然,如果好命,也可能会被当地的低层军官或是士兵相中,算是有个归宿。但霉运的,恐怕就得老死在边疆,不得返回中原了。
4、最后,还有一种更惨的处理,那就是卖去青楼。
青楼是什么地方,想必大家都知道,作为民间的风月场所,那里可是龙蛇混杂,三教九流之徒都有。而沦落至此的女眷日子自然不好过,而且还得放下自己的尊严和贞操,卖艺卖身的服侍形形色色的男性,甚至一有什么差错,连自己怎么死了,都不一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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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小贱贱
我国古代,对于朝中犯下重罪的官员,除了斩杀本人,也会对其家族进行抄家处理,有满门抄斩者,也有株连九族者,相当于将一个家庭氏族连根拔起。
现如今看来,是极其残暴和泯灭人性的,当然古代大臣被抄家之时,家里定然少不了众多的妻妾家眷,作为当时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女性而言,她们的命运往往是悲惨的。
很多时候当朝的皇帝并不想让大臣的家属们死的痛苦,于是便会用各种手段来折磨这些女性。
流放或斩首
一般而言,被抄家大臣家中的女性,有些可能直接被斩杀,但也不乏流放蛮夷之地,但最为盛行的,莫过于派遣到当时专门设立的机构中,压榨她们最后的剩余价值。
毕竟大官家中的家眷,社会地位一般较高,也具有很高的涵养,是作为歌姬和舞姬的最佳人选,这些女性很多时候会被发配到苦寒之地,而一旦到了那些地方,可以说这一生都完了。
边疆苦寒之地男人都受不了,更别说那些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通常她们在半路上都已经被折磨而死。
沦为奴隶或歌姬
但也并非绝对,按照我国古代森严的等级制度,人分三六九等,对于犯罪的罪犯,以及他身边的亲属家眷,也会根据不同的社会地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本来社会地位很低的小妾或婢女,自然也极有可能沦为奴隶。
就拿歌姬舞姬来说,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资历来支撑的,长相身材自然是第1位的,但若没有相关的艺术才能,也不能够胜任这一职位,成为别人家端茶倒水的丫鬟也不是不可能。
在众多刑罚中下场最好的莫过于被发配教坊司。
不知道大家可否听过教坊司,这里就是专门容纳无归属女性的地方,尤其是那些犯了罪的大臣以及王公贵族的家属,随着家道没落,这里也将是她们最终的归宿,如果有幸能够得到别人青睐,自然有机会脱离苦海。
当然前提是极具姿色才华,或许大家经常会看到古装电视剧中,青楼或者是某些同类型机构,一般是娱乐消遣的极佳场所,但当时主要用钱作为门票和通行证,而教坊司,却是一类相对正式正规的官方机构。
皇宫之中经常要大摆宴席,举办各类庆典祭祀活动,自然也需要大多数的服务人员,这时候教坊司就派上了用场,一方面负责培养歌姬舞姬,提供各种大型活动的娱乐项目。
但在平时,也算是有别于青楼的官方妓院,一是能彰显服务对象的身份,同时也为了区别于市井小民。当时教坊司对于从业人员的管制也极为严格,不仅有特制的服饰,而且成为消遣和被玩弄的对象,就很难翻身,几乎被刻上了一生的耻辱烙印。
当然教坊司算是最好的去处了,如若被抄家的官员等级不够,他家中女性的下场会更为凄惨,如果能在京城中,自然算是好的,但要像地方,处理方式更为简单粗暴,直接和别人签订卖身契,接下来就只能接受无尽的欺凌与压榨,稍微有点姿色,也可能避免严重的劳役杂务,倘若没有任何优势,那只能接受别人对于自己命运的安排。
除了官府中留有一部分,剩下的也会像奴隶一般贱卖到富豪地主家中,当那些贵妇人或者富太太的贴身丫鬟仆人,前后显明的屈辱对比,也有人会因此自尽而死,为自己留有最后的尊严。
如果被达官贵人官府进一步淘汰下来的,有的也会贱卖青楼,更有甚者,也会被许配给等级低下的老光棍当妻子。
其实能留在中原大地,至少没有远走他乡,也还相对能忍受,接下来才是最为残酷的。
不知道大家可否听过宁古塔,位于现如今黑龙江位置的宁古塔,在当时也算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不仅如此还极度寒冷,极端恶劣的环境,让有人直接身死途中,或者是冻死,或者是饿死。
比起那一瞬间的恐惧,持续的折磨才更恐怖,尽管当时环境恶劣,但在那里也有少数民族居住,他们对于这样的女性也很欢迎,常年没有外人打扰的蛮夷之族,自然也是对流放至此的女子,格外的好奇感兴趣。
好一点也可能会传宗接代,算作家庭成员的一份子,但要是残忍一点,直接就成为他们的奴隶。不仅要遭受恶劣环境的侵蚀,还有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比起抄家时直接被斩杀,可能活的时间更久一点,但要承受的屈辱与折磨也成倍增加。
倘若大臣被杀,就相当于家中的顶梁柱倒了,其余人也落不得什么好下场。女性作为我国封建社会,饱受折磨的群体,命运完全由一别人一手操控,仅仅作为一种资源、战利品、或者是私人财产被随意分配处置,毫无自主性可言,是那个时代最大的牺牲品。
在我国古代,上到达官贵人,下到黎民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或者奴下奴。
也许在宋以前还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思想,到了元朝以后,所有的臣民都成了皇帝的私有财产,皇帝对天下子民不仅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更是可以随意处置臣民们的财产。
也正是如此,元明清三朝,开始经常出现一种现象,那就是“抄家”。
抄家和我们后来说的“没收全部财产”不一样。没收全部财产,指的是没收犯罪分子本人的全部财产,包含犯罪分子本人的个人财产和他人共有财产的应得部分,家属个人财产,家属应得财产则不在没收之列。而抄家,也叫“籍没家产”,没收全部家产,这个家里从房子车子到针头线脑全部没收。
抄家之后,罪官本人,或者斩首、或者自缢而死,一了百了。他的家眷们,往往成了继续替他赎罪的牺牲品。通常来说,罪官家属在被抄家之后可能面临的命运有这些:
1,处死。
如果罪官的罪行比较严重,达到了诛三族或者诛九族的程度,那么他的家人乃至亲戚也全部要被处死。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家人,不光包含妻妾儿女,还包含家里的厨师、保姆、保镖等,这些人如果跟着被处死,那牵涉面就太大了。
2,流放。
我们在清朝影视剧中常见的情况是,某官员犯罪,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如果罪官被处死,他们的家属罪不至死,就可能被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
披甲人是清朝八旗制度中最为低级的士兵之一,平时务农,战时出征。让这些罪官之女伺候披甲人,一方面是侮辱她们,另一方面也算是给披甲人的一些安慰。说白了,这就是清朝版的“慰安妇”。
3,成为官奴。
如果某些罪官“罪大恶极”,皇帝杀了他不足以平息怒气,那就需要让他家的女子们继续“还债赎罪”。最惨的莫过于成为“官奴”。所谓官奴,其实并不是让她们给别人当奴婢更多情况是直接送到了教坊司成为官办妓院的妓女。
有一个有趣却心酸的故事是,某清廉官员被控有罪,刚好不在,他的女儿直接送到了妓院,那些被官员打压过的豪族地痞们纷纷慷慨解囊和官员女儿共度良宵。一段时间后,官员居然平反了,可是在女儿身上的伤害,早已不可逆转了。
在古代,尤其是明清两朝,官员犯罪不犯罪倒是其次,一旦惹得某人震怒,可能直接就会要命。于是很多官员上朝的心情就像上坟一样悲哀,每天起早去上朝,先写好遗书再出门。结果有一次皇帝和大臣聊得很开心,晚上才回家,回到家发现,家里妻女早已自杀了。原来,他们以为当家已经被皇上治罪,为了避免更大厄运,直接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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